各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黨工委: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江蘇省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16】9號)要求,現將我校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全省擬表彰高校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400名。
省教育廳給我校的推薦名額是:優秀共產黨員2名,優秀黨務工作者2名。優秀大學生黨員不占名額,我校可推薦1名。二級黨組織可以按照這個名額在全校范圍內進行推薦。
二、推薦條件
1.推薦對象須符合《江蘇省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詳見附件1。
2. 推薦優秀共產黨員,要向教學、科研和管理一線崗位傾斜;優秀黨務工作者,主要以基層黨務工作者為主,適當兼顧黨委部門工作人員,注重推選“三嚴三實”好干部;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人選不交叉,優先推薦優秀共產黨員;
3. 高校校級領導干部不參加推薦。以往曾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共產黨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本次不再推薦。
4.因江蘇省今年評選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名師及優秀共產黨員同時進行,文件要求申報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名師中的一類,不得兼報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
三、推薦要求
二級黨組織要堅持標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認真把關。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黨員和群眾意見。學校將成立評選工作小組,嚴格組織審核評選,評選結果經校黨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省委教育工委。
請各二級黨組織于4月1日前將推薦名單(附件2、3)電子稿發送到justzzb@126.com。
聯系人:葛春娛,聯系電話:84401033。
附件:
1.江蘇省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辦法
2.全省教育系統優秀共產黨員人選登記表
3.全省教育系統優秀黨務工作者人選登記表
黨委組織部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
江蘇省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評選辦法
一、推薦名額
結合各單位事業發展規模和黨員數,本科高校按優秀共產黨員1-4名、優秀黨務工作者1-2名推薦人選,高職院校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推薦人選各不超過1名,優秀大學生黨員不占學校推薦名額,每校最多可推薦1名;各市委教育工委按優秀共產黨員5-6名、優秀黨務工作者2名推薦人選。
二、推薦條件及范圍
(一)優秀共產黨員
優秀共產黨員要求是正式黨員。優秀大學生黨員原則上是受過高校黨委表彰的優秀學生黨員,或曾受到省轄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
1.帶頭學習提高。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積極學習黨的創新理論和基本知識,不斷加強黨性修養,自覺堅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始終保持黨員的先進性。
2.帶頭爭創佳績。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熟練掌握本職崗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埋頭苦干、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勇于承擔急難險重任務,在本職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突出。優秀大學生黨員要求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異,積極參加科技創新、學科競賽、志愿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取得突出成績。
3.帶頭服務群眾。自覺踐行黨的宗旨,積極維護群眾利益,主動參加服務群眾的各項活動,熱心為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服務群眾事跡突出,在師生中有較大影響,受到廣泛贊譽。
4.帶頭遵紀守法。自覺遵守黨規黨紀,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教育教學紀律和師德師風建設規定,做遵紀守法的表率。
5.帶頭弘揚正氣。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抵制不良風氣和違法亂紀行為,積極增強社會“正能量”。
(二)優秀黨務工作者
優秀黨務工作者需具備優秀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從事黨務工作3年以上,現仍從事黨務工作。
1.政治素質高。認真學習黨的創新理論,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有堅定的理想信念、較高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積極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履行管黨治黨工作責任。
2.業務能力強。熱愛和熟悉黨務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黨務工作的方法和途徑,組織協調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積極主動完成黨組織安排的各項任務,思想解放,工作扎實,樂于奉獻,實績突出。
3.工作作風實。黨性強,作風正,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模范遵守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方面規定要求,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廉潔奉公。
4.群眾評價好。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處處起模范表率作用,在師生黨員和群眾中有較高威信。
(三)推薦范圍
推薦對象要求事跡突出,在全省教育系統有一定表彰宣傳意義。推薦優秀共產黨員,要向教學、科研和管理一線崗位傾斜;優秀黨務工作者,主要以基層黨務工作者為主,適當兼顧黨委部門工作人員,注重推選“三嚴三實”好干部;推薦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人選不交叉,優先推薦優秀共產黨員;高校擔任副校級及以上領導干部不列入推薦;曾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優秀共產黨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本次不再推薦。
三、推薦辦法和要求
1. 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黨委負責本地、本校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審核把關和整理上報有關材料。高校直接向省委教育工委申報;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等)的申報材料由所在省轄市市委教育工委審核后統一報省委教育工委。
2.各推薦單位要按照組織推薦和黨員群眾推薦相結合、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征求相關意見、黨(工)委審定、公示等辦法,組織所屬各級黨組織自下而上做好推薦評選工作。要充分發揚民主,可采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組織投票等方式,讓廣大黨員群眾在充分參與中選先進、學先進、趕先進。
3.各推薦單位要對確定的推薦對象進行認真考察,廣泛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并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信訪、審計等部門意見。
4.推薦人選確定后,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黨委要對推薦人選依據綜合實績、民主推薦情況進行排序,并形成推薦情況報告(包括組織推薦過程、評選及公示情況、最終推薦名單和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等),報省委教育工委。
四、其他事項
先進個人所在學校黨組織填寫相應登記表。登記表中主要事跡欄字數控制在500字以內,由事跡材料縮寫而成。表格中的地名、單位名、人名、曾獲獎勵等一律使用全稱,各推薦單位要認真核對,確保信息準確無誤。登記表須加蓋市委教育工委或高校黨委章。所有申報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實事求是、生動具體的事跡材料,并附1張近期彩色照片電子版(1寸大小)。
附件2
全省教育系統優秀共產黨員人選登記表
填報單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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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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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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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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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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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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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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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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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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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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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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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黨委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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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省教育系統優秀黨務工作者人選登記表
填報單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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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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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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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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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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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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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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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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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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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黨務 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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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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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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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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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黨委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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